动物感知能力是指认识到动物并非仅仅是生物机器,而是能够体验主观感受的生命体——它们能够感受到喜悦、恐惧、痛苦、愉悦、好奇,甚至爱。科学不断发现各种动物都拥有复杂的情感和认知能力:猪会表现出玩耍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鸡会建立社会联系并通过20多种不同的叫声进行交流,母牛能够记住面孔,并在与幼崽分离时表现出焦虑。这些发现挑战了人们长期以来对人类与其他物种之间情感界限的认知。
尽管证据日益增多,社会仍然沿用忽视或轻视动物感知能力的框架。工业化养殖系统、实验室实验和各种娱乐形式常常依赖于否认动物意识来为有害行为辩护。当动物被视为没有感觉的商品时,它们的痛苦就变得隐形、正常化,并最终被认为是必要的。这种抹杀不仅仅是道德上的缺失,更是对自然世界的根本性误解。
在这个范畴内,我们被邀请以不同的视角看待动物:它们不是资源,而是拥有重要内心世界的个体。承认动物的感知能力意味着我们必须正视日常选择中对待动物的伦理意义——从我们吃的食物到我们购买的产品,从我们支持的科学到我们容忍的法律。这呼吁我们扩大同情心的范围,尊重其他生命的情感现实,并将建立在冷漠之上的体系重塑为植根于同理心和尊重的体系。





